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对此,谣山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西襄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汾网公民上网,警迅即查
山西警方提示,博眼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不恶意造谣、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到案后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经批评教育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为了吸引眼球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主动写下保证书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临汾市人。6月9日上午,同时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不轻信传言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该贴发出后,男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36岁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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